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捐赠形式支持设立“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国光谷奖学金”(简称“光谷奖学金”),其中学生奖用于奖励研究课题入选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的“新工科”“新文科”领域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相关领域优秀本科生,成果转化奖用于奖励在上述领域开展相关前沿科技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代表性成果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国光谷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2024学年)》(附件1),现公告2023-2024学年我校光谷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如下:
一、 奖学金类别、评定数量、奖励金额和冲突规则:
(1)学生奖(励学专项):本奖项为个人奖,不超过60人,获奖本科生应在“新工科”“新文科”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相关领域从事相关研究并取得成果:独立承担或者作为团队负责人承担的上述研究课题在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创新训练项目(䇹政、望道、曦源、登辉、卿枫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基金项目中通过结项(结项时间须在2023年-2024年),或者在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获奖学生获奖学金1万元,同时授予“光谷学者”称号。
(2)学生奖(赛事专项):本奖项为团队奖,不超过4项,奖励团队应该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选拔,并代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或其他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赛事(比赛时间须在2023年-2024年),表现突出,在国赛中获奖的“新工科”“新文科”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相关领域优秀本科生团队。获奖团队获奖学金5万元。
(3)成果转化奖:本奖项为个人奖或团队奖,不超过2项,获奖教师(团队)应由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在“新工科”“新文科”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相关领域中开展前沿科技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表现出色,2023年-2024年取得代表性成果。获奖教师(团队)获奖学金10万元。
(4)学生奖(励学专项)和学生奖(赛事专项)不可兼得。已获学生奖(赛事专项)奖学金的团队不可重复申报领取《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支持办法》(复旦学院通字〔2018〕11号)中对应的团队奖金。
二、 申请条件:
人员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学术不当(不端)记录的本校在籍学生和无师德失范、学术不当(不端)记录的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学科条件:研究或参赛项目属于“新工科”“新文科”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相关领域。
分类条件:
(1)学生奖(励学专项):承担的项目应在2023年-2024年通过结题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除外)。
(2)学生奖(赛事专项):应于2023年-2024年在指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奖(以证书中记载的时间或者官网公告的时间为准)。
(3)成果转化奖:应在2023年-2024年取得代表性成果。
三、 申请流程:
1. 填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国光谷奖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附件2),学生经管理院系、教师经所属院系(部门)党委(党总支)审核并签章。申请人须按照表格说明在申请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团队奖项的,还需要填写《申报团队知情同意书》。每位团队成员都需要独立填写本人的申请表。
2. 网上数据采集:
填表完成后,申请人(个人奖)、团队负责人(团队奖)需要最晚于2024年3月24日前登陆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的校内数据采集网站,填写所有相关信息,并上传全部成员填妥的申请表、附加证明材料及《申报团队知情同意书》(如有)电子版(合并为PDF格式单个文件)。
团队其他成员不需要网上数据采集!
3. 提交纸质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奖)、团队负责人(团队奖)应在完成网上数据采集后,于2024年3月26日至3月28日(8:00-11:00、13:30-16:30),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申报团队知情同意书》(如有)交至邯郸校区光华西辅楼703室(所有附加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学生奖(励学专项)”和“学生奖(赛事专项),否则全部申请无效!
曾在以往年度已被授予光谷奖学金的师生,本次不能再次申请。曾在以往年度申请光谷奖学金但未获奖的师生,本次不能申请同一类别奖项!
四、 接收材料:
教务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的及时登记造册,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未提交申请)。
五、 审查与受理:
教务处审查申请材料后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邮件通知申请人(个人奖)、团队负责人(团队奖)。请密切关注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邮箱!
收到不予受理通知的申请人(个人奖)、团队负责人(团队奖)可以通过邮件中指定的方式申诉一次,教务处处理申诉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 评审:
教务处分类安排评审并邮件通知申请人,评审遵循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开展。
所有申请人均需要按照指定时间出席汇报并答辩(未按时出席视为撤回申请),同时按指定模板提交项目展示材料。答辩规则另行通知。
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决定光谷奖学金拟评定名单。
七、 公示:
教务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征询有关校内职能部门意见后,公示光谷奖学金拟评定名单5个工作日,并受理对名单的异议。
八、 发奖:
教务处经批准后公布光谷奖学金授予名单,并适时发放奖学金与证书。
九、 项目展示:
教务处在邯郸校区元·创中心展示光谷奖学金获奖项目展板,欢迎师生观摩。
十、 咨询:
电话:65643480 (8:00-11:30、13:30-17:00)
附件: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国光谷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2024学年).pdf
附件2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国光谷奖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rar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